陕师院学函[2017]20号 各院系: 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促进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贷款学生的还贷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结合毕业教育组织贷款毕业生观看《贷款助学,信用助人》教育宣传片,同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要求及还款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教育其及时还款。 二、认真完成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 我校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共有1061人(名单见附件),为保证学生顺利毕业和按时还款,请各院系督促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5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信息确认,网上确认程序如下: 1.登录系统,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密码忘了的学生请自行与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寻求解决)进入管理系统。 2.点击系统网页内左栏“个人信息变更”后,检查、修正本人相关信息并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 3.已就业的学生请如实填写就业单位信息;未就业的学生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在就业单位性质下拉菜单中可选择为“个人”;已升学的学生请填写本人专升本或研究生录取学校信息。 4.个人信息更新完毕,点击“贷款确认”,完成信息确认。 5.完成申请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三份,签字并按指印后,一份学生自己保留,一份交所在院系留存,一份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等相关工作。 2.已经考上专升本或研究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也需进行毕业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完成后,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展期、就学信息变更等手续。手续办理后,升学就读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未办理相关手续者升学就读期间需要支付利息。 3.各院系要告知贷款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学生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需及时通知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4.对未按时进行信息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将延缓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 5.请各院系于6月8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纸质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纸质版)和《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 联系人:王成富 孟书远,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1.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2.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要求及操作方法 5.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步骤图解 学 生 处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