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9-11-14 浏览: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处

                                                         

                                        陕师院学函[2019]82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陕师院〔2013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2019级专升本学生)。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一)专业奖学金:按照专业人数的24%评出奖学金获得者,其中一等奖学金占专业人数的3%,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占专业人数的6%,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占专业人数的15%,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400元。

(二)单项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的3%评定,奖励标准每项200元。

三、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82019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五)学习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评定原则及程序

(一)评定原则。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奖优的原则进行评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过程透明,结果公示。

(二)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评议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向所在学院推荐班级奖学金候选人;

3.二级学院评定、公示。各二级学院评定工作组按照评定要求,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及评定等级,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4.学校审定。学生处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评定结果,并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办公会审定。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上报材料。

1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包括评定小组、评定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3.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数据报送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I制作);

4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Word制作);

5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6.学生所在年级同专业20182019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一份(由高到低排名),需要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排名表可不加盖教务处公章);

7.学生所在班级20182019学年全部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一份(由高到低排名),需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8.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和二级学院评定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9.二级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机构。

(二)上报时间。

11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将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

六、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带领学生认真学习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事项。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陕师院〔201317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比例评定。如果出现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可以将一等奖学金的空余名额增加到二等奖学金名额中。以此类推。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在原所在二级学院申请评定。

联系人:王成富  马睿,电话:81530077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数据报送表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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